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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日前优先响应价格上限3元/千瓦时!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4-06-06 人气:622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实施方案》(川发改能源〔2024〕250号)的通知,《方案》提出,遵循全省“统一市场、统一规则、统一平台”,充分挖掘全省需求侧资源潜能,满足系统高峰时段调峰需求。按照“自愿参与、权责对等”和“季度备用夯基、日前响应为主(含日前优先响应、日前补充响应)、日内响应应急”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发动全省范围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形成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5%左右的需求侧市场化响应能力。

《方案》明确了响应分类分为季前备用、日前优先响应、日前补充响应、日内响应。

季前备用

季前备用是在迎峰度夏、度冬前,以上一年度四川电网最大用电负荷5%的2倍为备用容量需求,组织备用容量交易,备用容量价格的上限为10元/千瓦·季,形成备用容量资源库、日前备用响应序位表。纳入备用容量资源库的可调节负荷应在迎峰度夏、度冬期间处于备用响应状态,具备日前、日内响应的条件。原则上,纳入备用容量资源库的电力用户方可参与后续日前优先、日前补充和日内响应交易,若出现局部区域备用容量库资源无法匹配响应需求,该区域内未纳入备用容量库的用户可参与日前优先响应;备用容量交易出清后的新装用户仅可参与日前优先响应。

日前优先响应

日前优先响应是D-1日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根据供需预测相关边界条件,研判D日全网(及局部区域)可能出现电力缺口时,交易中心按D日响应需求容量的1.1倍组织日前优先响应交易,响应价格的上限为3元/千瓦时。纳入备用容量资源库的电力用户应积极参与日前优先响应,若在一季中有两日所有时段均未申报日前优先响应且当日启动了日前补充响应,电力用户备用容量视为无效容量,不结算备用容量收益。

日前补充响应

日前补充响应是日前优先响应出清结果未满足D日响应需求容量的1.1倍时,交易中心于D-1日在季前形成的日前备用响应序位表中扣除日前优先响应交易中标用户响应中标容量后,根据剩余需求容量,按日前备用响应序位开展市场出清,日前补充响应的响应价格为其同一需求地区同一时段日前优先响应出清价格的10%。

日内响应

日内响应是D日由于发电机组故障等导致新增全网电力缺口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提前3小时确认新增响应需求,交易中心根据响应需求容量的1.1倍,在季前形成的日前备用响应序位表中,以用户剩余日内响应能力,按日前备用响应序位开展市场出清,日内响应的响应价格为最近一日所有日前优先响应出清最高价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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