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6月27日,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相关事宜》。储能用户与储能运营商采用自主协商方式,自行约定储能运营收益计算方式,开展储能运营收益计算,并自主约定储能运营收益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按比例分成等),自行完成支付。
储能运营收益包括储能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和储能放电补偿费用(即储能用户获得的储能放电政府授权合约差价费用)两部分。
储能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分时段原用电量到户电费-∑分时段总下网电量到户电费。(按月计算)
储能放电补偿费用按照政府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在收到电网企业推送的储能放电补偿费用后,推送至委托方。
其中,零售用户按户号、批发用户按经营主体进行计算。
储能用户以分时段总下网电量、分时段上网电量及分时段储能充、放电电量还原计算原用电量(即:原用电量=总下网电量-储能充电电量+储能放电电量-上网电量)。
储能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为储能装置运营后分时电量结构变化带来的到户电费(不含基本电费)差异资金,到户电费包含分时浮动后的上网电价费用、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费(不含基本电费),以及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用等。其中,上网电价含用户市场交易电价,以及政府授权合约电价、燃气发电上网电价、省间外购电价分别与市场价(月度和月内集中交易电能量均价)间的价差分推费用折价。
计算案例
某储能用户执行工商业单一制输配电价,参与市场化交易,电度输配电价229.6元/MWh,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电度电价47.16875元/MWh、系统运行费用折价7.8元/MWh、政府授权合约电价差价分摊费用折价20元/MWh、燃气上网电价差价分摊费用折价2元/MWh、省间外购电价差价分摊费用折价15元/MWh,煤电政府授权合约平均差价为40元/MWh,分时价格浮动比例峰、平、谷为1.6:1:0.4。
表:零售用户签约的合同情况
表:储能用户计量信息
步骤4:计算储能运营收益
1、储能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储能充放电形成的峰谷浮动收益=∑分时段原用电量到户电费-∑分时段总下网电量到户电费=41696.1-31859.45=9836.65元。
2、储能放电补偿费用,电网企业推送的该储能用户的储能放电补偿费用为1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