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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出台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对工业企业自发电按1元/度给予补贴

作者:创始人 日期:2024-09-13 人气:149

四川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印发《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对工业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发电设备发电的,按1元/度给予补贴。鼓励工业企业压减电量。对工业企业主动压减电量生产运行且压减用电量5万度以上的,按照实际压减用电量1元/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

详情如下: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的通知

成经信规〔2024〕10号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为有力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提升高温大负荷期间电力供需平衡能力,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安全运行,现将《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十条措施

为有力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提升高温大负荷期间电力供需平衡能力,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安全运行,制定以下措施。

一、对工业企业自发电给予补贴。对工业企业利用自有(或租用)发电设备发电的,按1元/度给予补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二、鼓励工业企业压减电量。对工业企业主动压减电量生产运行且压减用电量5万度以上的,按照实际压减用电量1元/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三、对非工业市场主体自发电给予补贴。对大型商超、购物中心等市场主体利用自有(或租用)发电设备发电的,各区(市)县可给予发电补贴或燃油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四、鼓励错峰充电和车网互动。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企业自愿参加电力市场化需求侧响应、接入虚拟电厂市级管理平台进行错避峰用电,通过压降充电负荷、参与车网互动等方式实现柔性调节。对经认定为具备双向充放电能力的充换电站,根据四川省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出清执行情况,按响应量额外给予3元/千瓦时的补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

五、节约使用部分场所空调。引导大型商超、购物中心在午高峰、晚高峰时段中央空调减半或关闭运行(使用天然气制冷除外,生鲜超市及其配送中心除外),其余时段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26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六、实行路灯电量减量运行。在午高峰、晚高峰时段关闭各类景观照明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负荷降低1/3;关闭户外广告照明(含户外LED广告屏)。〔牵头单位:市城管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七、厉行低碳办公。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公共机构带头节电,在午高峰、晚高峰时段空调减半或关闭运行,办公照明应减尽减,做到“人走断电”。〔牵头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八、鼓励市民节约用电。加大节约用电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的良好氛围。在全市开展节约用电宣传教育行动,普及节约用电常识,强化低碳节约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住建局,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九、严惩哄抬价格行为。加强对应急供电设备、油料物资、储能设备价格监测,对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十、关心关爱特殊人群。确保医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供电安全,通过发放“清凉包”等方式,加强对户外作业电力工人、环卫工人等群体的关心关爱。〔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城管委,国网成都供电公司、国网天府新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本措施中相关资金奖补事项可延伸至2024年7月1日起在四川省发布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期间,即省上发布了电力需求侧市场化响应,市上根据响应情况给予补贴,具体由成都市经信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本措施由成都市经信局会同各牵头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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